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2学期
学生学业警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修读状况,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学生三结合的教育功能,组织学生进行学分清理,对未完成规定学分的学生进行督促、提醒及处理,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和《绵阳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本学期学生学业警示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业警示类型
(一)学分警示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绵师院教字〔2019〕205号文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实际取得学分低于应取得学分二分之一者,给予一次学业警示;累计两次学业警示予以退学。
(二)平均学分绩点警示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学分制)》(绵师院发〔2017〕37号文件)规定:本科生获得学位证书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2,低于2.2者,进行警示。
二、学业警示解除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绵师院教字〔2020〕191号文件),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在未受到第二次警示之前经过重修,警示学期取得的学分达当学期总学分的80%及以上的,可以申请解除警示;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在未受到第二次警示之前申请降级,警示学期若能覆盖则可解除警示。
三、学业警示安排
(一)学分警示
1.10月11-15日,各二级学院组织所有学生对照培养方案进行学分、平均学分绩点的清理。之前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若符合解除警示条件可以在学院申请解除警示。
学业警示操作流程:登陆教务系统,依次点击“学籍管理”-“学籍预警处理”-“预警处理结果”,选择“学年学期”为“2020-2021-2”、“预警/处理类别”为“警示”,点击“查询”,最后点击“统计”。
2.10月22日前,各二级学院对达到学业警示的学生进行谈话、制定学习计划;通知家长交流意见并配合教育学生。对累计达到两次学业警示的学生,学院再次核实无误后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该类学生办理退学处理手续。
3.10月27日前,各二级学院将《2020-2021-2学期XX学院学生学分警示统计名单》、《2021-2022-1学期XX学院解除学分警示统计名单》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教务科,对于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还需提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等处理意见材料。
4.学校于11月前发布学业警示和解除警示名单的通知。
(二)平均学分绩点警示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绵师院教字〔2020〕191号文件),每学期按本科生获得学位证书要求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警示,未达标者,进行谈话教育,制定学习计划,督促学生提高学业成绩。
四、组织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按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学业警示工作,并对学业警示材料做好存档工作,学校将组织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院的存档管理工作。
附件:1. 2020-2021-2学期XX学院学生学分警示统计名单
2. 2021-2022-1学期XX学院申请解除学分警示名单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