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52号)《关于公布2018年度首批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项目立项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18〕177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20〕79号)《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20〕76号)《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教学团队认定结果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21〕79号)要求,为全面深入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提高课程思政建设质量,决定对目前在建的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对象
1.已获批省级、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课程、团队、专业(名单见附件3、附件4)。
2.根据《绵阳师范学院“课程思政”实践案例征集通知》(教务〔2021〕25号)的规定,提交优秀“课程思政”实践案例的项目视为立项课程完成项目中期检查,提交的优秀案例被采纳且公开出版的,可作为重要的结题成果。(名单详见附件)。
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方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3月8日——3月20日
各学院成立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组,对照项目申请书进行整体自查。二级学院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请二级学院务必认真组织课程思政结题验收工作,达到“通过”标准的项目方可提交学校验收;凡未达到结题要求,但学院意见为“通过”的,将在年终绩效考评中扣减该学院的相关管理分数。
自查重点:
(1)项目是否按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示范项目申请书》中的建设计划有序开展建设工作。
(2)项目阶段性成果和结题验收成果是否符合预期。
(3)项目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合理。
2.学校检查:3月22日——4月1日
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结题验收和中期查材料进行评审。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的颁发结题证书。
三、材料提交与报送
1.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书》的建设要求,填写《“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表》或《绵阳师范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结题报告书》(见附件)。
2.支撑材料
(1)课程基本教学文件:课程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课程思政经典案例集等;
(2)研究成果:发表的课程思政论文的复印件、参与各级课程思政教学比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报告、参加课程思政研讨会交流的情况等。
3.提交时间
各学院于2022年3月22日16:00前将绵阳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结题报告书(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5)、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6),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并分别命名《XX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材料》《XX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打包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联系人:宋若静 电话:15882822786(62786),邮箱:134067532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表
2.绵阳师范学院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结题报告书
3.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4.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5.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6.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