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师院教字〔2021〕75号
绵阳师范学院关于遴选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会议精神,结合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教育大会提出的发展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质量教学成果,支撑我校办学特色,力争在国、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好成绩,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数量
各二级单位限报一项,原则上依托于绵阳师范学院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已有的申报基础,确有必要,也可另外选题。
二、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由二级单位负责人亲自抓,第一申报人原则上是二级单位负责人。申报书填写请参照我校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对标四川省高等教育成果奖评分指标体系。
三、工作进度安排
1.组织申报:4月14日—4月26日前,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择优确定拟培育项目,鼓励多个项目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4月26日,各申报单位报送《绵阳师范学院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遴选立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候选项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并予以经费资助。
3.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后,迅速开展工作。在本届省高教教学成果申报方案未出之前,对照上届评审要求开展培育建设。各培育项目每月10号向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报送1次工作进展。
4.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择优遴选推荐省级成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教育教学成果奖,是高校教学领域最高奖项,是“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专业评估与认证的关键支撑,也是实现我校教学质量大力提升的核心指标,更是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的直接体现。学校将把教学成果奖培育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2.突出重点。各申报单位要充分发挥优势学科、特色专业的基础作用,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前沿问题,充分整合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及资源,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以及教学科研各类领军人才的关键作用,把成果做优做实。既要深入挖掘内涵,又要重视扩展外延,注重校内校外推广应用,增强社会效益。
3.建立机制。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各单位要专题研究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科学制定方案、明晰任务、落实到人,并从政策、人力、经费、条件、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创造优良保障条件。
五、申报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绵阳师范学院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信息采集表》Word和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109211622@qq.com ,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提交教务处125教学研究与发展科,本次申报不提交支撑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联系人:赵琴琴 15881628191
材料提交联系人:钟欣,电话:18881823207(610050)
附件:绵阳师范学院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信息采集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