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学业警示
及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践行OBE理念,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加强学业修读过程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学生三结合的教育功能,依据《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警示与帮扶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本次学生学业警示及帮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业警示
1.10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照培养方案及开课计划对学生2023-2024-2学期修读课程学分不足二分之一、平均学分绩点不足2.2的进行清理。
2.10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学业警示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复核。
3.10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对警示学生进行谈心谈话、联系家长配合教育并以书面形式将学业警示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对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按工作流程作退学处理。
4.10月18日前,之前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符合解除警示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解除警示,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将解除学业警示名单报学校教务处教务科。
二、学业警示帮扶
1.10月22日前,二级学院在做好学生情况摸底工作之后,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性化的学业帮扶方案或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学业导师一对一课程辅导、党员及优秀学生的朋辈帮扶、思想及生活上的关心等措施。帮扶方案或计划(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2.之前受到警示但仍未解除的,二级学院应继续落实和完善帮扶措施,直至解除或学生毕业。
三、组织管理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文件,加强管理,按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学业警示与帮扶工作及相关信息报送,及时对学业警示学生开展个性化的帮扶工作、持续跟踪、定期检查。
2.各二级学院做好学业警示、学业帮扶等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归档保存,学校将组织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院的存档管理工作。
附件:1.2023-2024-2学期XX学院学生学分警示统计名单
2.2024-2025-1学期XX学院解除学分警示统计名单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