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为保障2025届学生毕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课程成绩录入
(一)完成时间:2025年5月19日前。
(二)完成事项:毕业班2024-2025-2学期期末考试、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环节的成绩在教务系统录入。
(三)完成责任人:任课教师。
二、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一)毕业学分要求核对
1.完成时间:2025年5月15日前。
2.完成事项:二级学院核对2025届各专业在教务系统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必修课程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学分要求数据是否准确、闭合。有专升本的专业需根据相关专业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计划设置专升本的毕业学分要求。
3.完成责任人:各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和教学院长。
(二)毕业资格预审核
1.完成时间:2025年5月23日前。
2.完成事项: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检查审核结果是否准确,及时处理课程、成绩、学分等方面的问题。
3.完成责任人: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和教学院长。
(三)毕业资格审核
1.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前。
2.完成事项:
(1)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通知学生在5月29日前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进一步核对,5月31日二级学院在教务系统确认毕业审核结果并提交教务处。
(2)通知受处分已达到解除处分条件的毕业生,在5月30日前按流程办理处分解除手续,否则无法按期毕业。
(3)第二课堂毕业资格审核结果由校团委统一提供给教务处,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需同时达到毕业要求方能毕业。
3.完成责任人: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和教学院长。
三、毕业证书制作和发放
(一)毕业证书制作
1.完成时间:2025年6月14日前。
2.完成事项:教务处根据毕业审核情况,完成毕业证书制作,证书制作期间,需各二级学院协助粘贴照片及盖章等事宜,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3.完成责任人: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和教学院长,教务处教务科。
(二)毕业证书发放
1.完成时间:2025年6月17-18日。
2.完成事项: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高新校区知行楼120B,游仙校区学工部值班室)。
3.完成责任人: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和教学院长,教务处教务科。
四、2025届第二批及往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一)重修(补修)课程成绩录入
1.完成时间:2025年7月7日。
2.完成事项:各二级学院完成2024-2025-2学期期末考试、实践环节成绩录入。2025届毕业生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本学期有重修(补修)课程的,按要求参加所在重修(补修)班级的期末考核。
3.完成责任人:任课教师,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和教学院长,教务处教务科。
(二)毕业资格审核及制证
1.完成时间:2025年7月9日前
2.完成事项:二级学院完成2025届第二批和往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第二课堂毕业审核结果由校团委统一提供。教务处根据毕业审核情况,完成毕业证书制作。
3.完成责任人: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和教学院长,教务处教务科。
(三)毕业证书发放
2025年7月11日,各学院安排老师到教务处领取。
完成责任人: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和教学院长,教务处教务科。
五、2025届不能按期毕业学生手续办理
(一)取得课程学分高于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80%(含)的学生,按结业处理,学信网电子注册为“结业”。学生按要求在各学院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对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可进行选课学习,达到毕业条件,换发毕业证书。修满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按永久结业处理。
(二)取得课程学分低于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80%的学生,按要求办理降级手续,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的对应班级,按在校生进行管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对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可进行选课学习,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毕业证书。修满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如其修读学分高于总学分的80%(含)的,按永久结业处理,如低于80%,作退学处理。
六、纪律要求
学生毕业工作是学生在校学习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学生成长与后续发展,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要以学生利益为重,高度重视毕业生相关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集体决策的原则,按时保质完成系列毕业工作。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