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教学研究论文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落实《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修订)》(绵师院教〔2024〕29号)《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第五轮岗位聘用与考核系列文件的通知》(绵师院发〔2023〕13号)以及《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成果量化评价办法(试行)》(绵师院教〔2023〕53号)文件要求,规范教学研究成果登记、认定、奖励与管理,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教学研究论文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和时间
本次教学研究论文统计要求是在正式期刊上已发表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教学研究论文的认定标准
1.在正规期刊发表(现刊、检索报告,参照学校科技处认定标准执行),且挂各级教改课题编号,文章内容与教改课题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
2.在教育教学类期刊上发表的,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
3.仅挂科研课题编号的学术论文不予认定为教学研究论文。内刊、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书评、国际会议论文摘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非法刊物均不予认定。
三、注意事项
(一)论文的登记、级别认定及奖励发放统一由科技处负责。
(二)教学研究论文的认定实施申请制,由教务处负责开展认定工作。原则上在每年11月底前,由教务处发布相关通知,二级单位组织教师进行统一申请。向教务处提交申请认定的论文,经组织专家审定后公示,可作为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审中教学研究论文的认定依据。2023年1月1日以后未报送到教务处进行统一申请认定的论文在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审中将不能作为教学研究论文(2023年1月1日以前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认定标准参考本通知执行)。
(三)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教学研究论文与科研论文只能认定为其中一种,经教务处认定为教学研究论文后不能再认定为科研论文,且一经认定不得更改论文属性(仅限聘期考核、职称评审)。
(四)各类评审(如职称评审、岗位考核等)材料中有关教学研究论文的审核内容,以教务处认定结果为准。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教学研究论文汇总表》(附件)、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以及成果原件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材料。
支撑材料提交要求: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版权页、检索证明等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
联 系 人:王冬
联系电话:18281638453
电子邮箱:jwcjyk123321125@126.com
办公地点:高新校区知行楼125室
附件:教学研究论文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