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绵师院教字〔2025〕12号
编辑:教务处       审核: 邹洪伟        发布时间:2025-03-24       点击次数:
绵阳师范学院文件 绵师院教字〔2025〕12号


关于开展第省级、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 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创新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着力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批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第批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建设以及省级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遵循“注重创新创造、突出科教融汇、鼓励产教融合”的原则实施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行动计划,引导和推动二级学院和专业着眼前沿、深入一线,将科研成果和产业企业的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及时融入实验教学,增强教学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为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供有力支撑,切实提升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申报要求及名额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校,不限学科专业领域,不受学校、学院、专业现有培养方案限制,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多学科交叉联合申报。创新性实验项目可源于:

1.教师的科研成果,重点支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科研成果转化的实验项目;

2.教师的论著或专利,重点支持具有专业学术特色的论著和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转化的实验项目;

3.产业企业的真实项目,重点支持代表技术前沿并具有推广价值的产业企业真实工程项目转化的实验项目。

(二)申报资格

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学校在职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鼓励业界专家加入申报团队。

(三)申报条件

参照《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3),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开展校级立项和省级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四)申报名额及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校级-省级两级建设和培育,其中:

校级申报:各二级单位申报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不限指标。计划立项第批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20项左右。

省级申报:原则上学校将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择优遴选推荐省级项目。

学校根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省级指标限额:本次省级推荐10项,人工智能领域2项(指标单列),跨学校联合申报不超过5项。

三、项目管理

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校级、省级项目立项后,均纳入《绵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进行管理,积极申报和进入省级培育、立项的省级项目将纳入学校对二级教学单位考核。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开展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务必把好申报项目的政治关、学术关和质量关,并于202541517:00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1Word和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Excel版报送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12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老师,电话18041167936邮箱402309551@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2.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推荐汇总表

3.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绵阳师范学院

                                                                                                                                   20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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