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依据《绵阳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绵人社发〔2024〕22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二批绵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绵人社办〔2025〕3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开展第十二批绵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推荐及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建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具体建设条件,详见《绵阳师范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件2)。新建市级工作室将从已建成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中进行遴选推荐。工作室的建设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一)负责人要求
市级、校级工作室负责人须为单位全职职工(若依托行业协会,则应为协会正式会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应超过5年,需为市级及以上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且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应具备优良的工匠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以及创新创造能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有能力且自愿承担工作室工作;需领衔一个不少于3人的技能专家团队。
市级工作室负责人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准,或达到与之相当的其他技能技艺水平。部分职业(工种)可放宽至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生产制造类人员需积极推进技术技能革新,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发明创造,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生活服务类人员需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技能成果。
(2)荣获“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3)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技术能手”“科技城人才计划”“绵阳市技术能手”等称号,且仍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人员,优先纳入市级工作室实施范围。
(二)团队成员要求
1.成员数量应不少于3人,以高技能人才为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人为建设单位的正式职工。
2.需具备协助领办人开展技术技能攻关以及技能人才培养所要求的技能(技术)水平。
三、申报材料
(一)《绵阳师范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二)技能大师领办人及工作室主要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证明)、获奖证书(市级及以上)等佐证资料。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1月15日17:00前,将《绵阳师范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125室)。纸质材料不予退回,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8041167936 邮箱:402309551@qq.com
附件:1.绵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绵阳师范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绵阳师范学院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