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AI助教应用能力
暨教师数智素养提升专项培训工作(第一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推进学校教师人工智能辅助教学应用能力与数智素养提升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AI助教应用能力暨教师数智素养提升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安排,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全省AI助教应用能力暨教师数智素养提升专项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围绕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政策理念、基础理论、实践操作与场景应用等重点内容开展培训,帮助教师深入理解相关政策、掌握人工智能基本原理与操作技巧、学习优秀案例与专业发展经验。
二、培训安排
第一轮培训内容包括全员普及和专题讲授两个项目(线上培训),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实施。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1。学校将开展阶段性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如下:
(一)全员普及培训。依托“四川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sc.smartedu.cn/)设立培训专区,提供系统化视频课程,共计32学时(必修20学时、选修12学时)。课程开放时间以平台公告为准。参训人员须按规定完成必修课程学习,鼓励结合需要自主选修课程。
(二)专题讲授培训。在“四川智慧教育平台”开设“AI助教天府大讲堂”,每月组织一期在线直录播讲座(模块见附件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聚焦AI助教工具应用理论与实践案例,作为必修课程(共16学时)供全省教师自主学习。
三、参训对象
二级学院全体教师。
欢迎其他单位任课教师报名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应训尽训。学校将本项目纳入2026年教学类集体研修和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行动重点内容,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二)注重实践运用。参训人员要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促学。各学院应将教师应用人工智能辅助教学的情况纳入日常教学管理、竞赛选拔等关键环节的考核范畴,有效落实培训内容融入课堂教学。
(三)学时证书登记。参训人员完成相应课程学习后,可分年度在线打印学时证明(打印时间和操作方式另行通知)。凭学时证明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四)中期检查及考核指标。
检查时间 |
检查内容 |
考核依据 |
考核指标 |
2026年1月 |
参训率 |
2025年学时证明(不要求学时数) |
学院总人数 90%以上为合格 |
2026年7月 |
中期完成率 |
完成30学时以上 |
学院总人数 90%以上为合格 |
2027年1月 |
结业考核 |
48学时证明 |
学院总人数 90%以上为合格 |
联系人:黄老师 13308115213
校级平台管理员:付老师 15284024561(平台登录异常)
附件:1.“四川智慧教育平台”教师专项培训操作指南
2.专题讲授培训月度模块一览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