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践
信息名称: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审核: 邹洪伟        发布时间:2025-03-20       点击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

“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实施(以下简称项目),提升虚拟仿真教学环境建设和创新应用水平,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内容

详见项目指南(2025年版)(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学校应为本科高等学校,曾获评国家级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曾参与中心(馆)相关课题研究、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的学校可优先入选;

2.学校重视虚拟仿真教学工作,具有较为稳定的虚拟仿真教学管理队伍和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具备开展虚拟仿真教学的资源、装备、平台等教学环境。

3.自愿参加项目,愿意承担以下任务:选派教师参加项目研讨和提交案例,组织学生开展虚拟仿真教学实践,开展虚拟仿真教学领域相关研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等。

4.应制定明确的项目实施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工作(含项目学校联系人和项目案例负责人)。项目不收取费用,派员参加相关项目活动的差旅和食宿费自行承担。

5.曾在2023年申报过本项目的学校案例团队可在更新和完善原有申报材料基础上参加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学校项目联系人为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和工作联络;

2.二级学院组织教学团队作为项目案例团队参与项目申报实施,每个团队不超过5名教师,需确定1名项目案例负责人,由学院骨干教师或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教学团队负责人担任,负责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等;

3.每个项目案例团队应提交1份申报书(见附件2),由项目案例负责人通过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s://gj.ncet.edu.cn,324日开通项目申报通道)在线填写(在线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3),填写完成后导出word文档,在418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教务处公章后,将扫描件在421日前上传至网站;

4.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审看研讨,并适时公布项目学校名单。

四、学校项目联系人

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刘晓东

 2203377

         

           附件:1.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指南(2025年版)

   2.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

     3.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注意事项

 

                                教      

                                                                           20253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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