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1+X”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我校应用型办学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1+X”证书)工作实施,提升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夯实“1+X”证书工作建设成果,完善“1+X”证书教学考核相关管理制度。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建设情况选择开展至少1个“1+X”证书申报项目。
二、工作步骤
(一)证书申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厅”)关于“1+X”证书的工作调整,需申报院校向省教厅推进办申请开通“1+X”证书申报权限。我校证书申报工作按以下两个阶段推进落实。
1.申报准备阶段
(1)各二级学院证书工作负责人应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建设规划,自主遴选适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种类;
(2)对接相应证书培训评价组织,协商确定合作框架,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须明确培训标准、考核方式、费用分担等核心条款。
(3)制定具体证书申报方案,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师资情况、场地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相关内容。
2.材料申报阶段
(1)请各学院证书工作负责人于5月23日(第14周周五)前在证书申报工作群(QQ群号码:727037812)在线填报《绵阳师范学院"1+X"证书平台申报工作汇总表》;
(2)教务处初审通过后提交至省教育厅试点工作推进办复核;经省教厅复核通过并授权开通申报权限后,各证书工作负责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登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提交证书申报方案。
(二)证书招生 各学院证书工作负责人应组织相关老师制订年度“1+X”证书招生简章,宣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证工作,根据学员报考情况,合理规划招考规模。
(三)学员培训 各证书负责人应指导学生完成线上报名及学员资料录入,完善学员证书资料管理。相关专业应根据各证书培训计划,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修订,将证书教学内容融入专业课程,做好“课证融通”。如需自行安排教学课程,证书教学课程应按《绵阳师范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的相关规定管理。(自行安排的证书教学课程不计入教师工作量)
(四)组织考核 “1+X”证书考试遵照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标准,接受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绵阳市教育考试院等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二级学院根据培训评价组织要求向教务处提交考试计划,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开展证书考试工作。
1.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向评价组织申请成为“1+X”证书考核站点。各证书负责人应在证书培训结束后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申报考核计划,经审批组织学员按证书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证书考核工作。
2.未建立“1+X”证书考点的学院,应组织学员按证书考核要求选择就近考点完成证书考核。
(五)颁证归档 学员完成考核符合“1+X”证书颁证要求后,各证书工作负责人应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平台”内完成证书颁证工作,并组织相关教师做好学员资料、数据、信息、材料的统计与归档工作。
三、保障支持
学校向各学院划拨“1+X”证书工作经费,支持证书工作有序运转。经费使用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用于设备采购、师资培训、考核费用等,据实核销,专款专用,不得超支。如证书专项经费不足可根据各学院其他经费(如课程经费、专业经费、实验室维持费、见习研习费用等)结余酌情使用保障证书教学师资及考核需求。
四、监督考核
考核评估“1+X”证书考试遵照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标准,接受四川省考试院、绵阳市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检查。各学院证书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根据省教厅反馈证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实践科负责解释。
电子邮箱:mysysjk@163.com
联系人:张胡洋
联系电话:19181152519 座机:0816-2203377
附件:绵阳师范学院“1+x”证书平台申报工作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5年5月7日